帶寶寶出國去歐洲 需要準備英文戶籍謄本

攜未滿14歲的兒童同行進入申根區時,必須提供能證明彼此關係的文件或父母(或監護人)的同意書,而且所有相關文件均應翻譯成英文或擬前往國家的官方語言。

 

如何申請英文戶籍謄本呢??

 

1)申請人的身分證及護照,被申請人的護照。

   舉例來說,如果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的人是媽媽(準備身分證跟護照),申請一家三口的英文戶籍謄本(需要爸爸跟小孩的護照)

 

2)抽號碼牌,等叫號,填文件

   請注意:工作人員會拿戶口名簿跟你確認哪裡需要翻譯。

   重點來了;戶口名簿裡面出現的名字,工作人員都會請你寫英譯。(也就是阿公阿嬤們的名字英譯請準備好)

 

3)最後,英文戶籍謄本沒辦法馬上拿!!!!

   以台北市為例,表定需要六個工作天(提早完成會以簡訊通知)

   所以請提早申請別臨時抱佛腳阿~~~

 

 

以上小小分享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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